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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街头踩人城管被刑拘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841
     一群着城管制服的人群殴自行车行店主。
     一群着城管制服的人群殴自行车行店主。
     店主刘国峰被踩踏致面部出血住院。
     店主刘国峰被踩踏致面部出血住院。

  据新华社电(记者 刘彤 梁娟)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5日下午6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5月31日发生在杨家岭附近“城管打人”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同时宣布延安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即将开始。

  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强说,根据调查,5月31日下午5时,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对市区旅游景点周边流动商贩进行例行检查,当执法车辆巡查至杨家岭附近时,发现美利达车行违章将数辆自行车摆放在人行道上维修和经营,决定暂扣该车行违章摆放的车辆。在实施暂扣过程中,执法人员与店主刘国峰等当事人发生冲突。店主刘国峰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执法队员郑媛媛也在冲突中受伤。之后,110巡警到达现场制止冲突,并将相关人员带离调查。

  李建强说,事件发生后,延安市迅速成立了“5·31”城管执法冲突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责成城管、公安等部门立即介入调查,要求决不护短,一查到底,并做好伤者医治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延安市城管局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延安市公安局对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景鼎文给予刑事拘留,刘兆瑞给予行政拘留。

  李建强说,延安市城管局已经安排开展纪律作风整顿,6日还将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通报调查情况,公开处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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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陕西延安暴力执法“临时工”再度牵动公众的敏感神经,甘肃省相关部门近日发文明确,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安徽:学生被城管打伤弃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在距离高考不到两周时,18岁的小吴不曾想过,“围观”也会被城管痛打。5月25日,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他因为拍摄城管粗暴执法,结果遭到城管的围殴。5月29日,涉事城管已被停职。但目前,小吴已确定放弃今年的高考。

  据小吴和同学的回忆,当天14时30分许,他和两名同学一起在濉溪县客运站下了车。在当地主干道淮海路的十字路口,他们看到路对面的“军人接待站”招待所前围着一大群人。他们出于好奇,挤进去看。“我看到一个女的坐在三轮车上,20来名城管围着她,想没收她的手机贴膜。双方争执得很凶,后来城管就把她拉下来了。”小吴说。小吴留下的一段手机视频,清晰地还原了此后的情景。视频中,城管和一个穿黑衣的妇女互相推搡,高声叫骂。

  据小吴和同学回忆,当时城管上来吼他:“不要给我拍了!给我删了!”

  5月28日,濉溪县城市市容管理监察大队三中队队长孔庆民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发生了肢体冲突。

  在围殴现场对面路口,有一个交警岗亭。执勤交警正是当天的目击者。他坦承,当天的3名交警都没有上前阻拦。踢打持续了几分钟。随后,孔庆民等人上车离开。经检查,小吴左眼外伤,缝了4针,全身多处外伤。

  “目前,6名涉事城管人员——两名城管、4名协管员已停职。主要责任人孔庆民被免职,聘任协管员宋某、肖某被辞退。”濉溪县外宣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城管打人”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延安市城管局监察支队分管副支队长高某予以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延安市城管局凤凰大队大队长予以撤销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凤凰大队副大队长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支队党支部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中队长张某予以撤销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

  队员南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参与现场执法的5名协管员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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