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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被逼卖淫幼女之母称将为被劳教维权讨说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469
核心提示:8月10日,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被释放。获释后的唐慧接受采访,透露了自己在劳教所中的生活,并表示将继续维权,为自己上访遭遇劳教讨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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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获释。记者杨成/摄

两个月前作出终审裁定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并未随着湖南省高院法槌的落下而终止争议,由于受害幼女的母亲唐慧不满公安的“立功认定”申请、连续向多部门投诉,近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处以一年半的劳教决定。今天,唐慧被劳动教养的决定被撤销,上午唐慧被释放。

刚刚获释的唐慧在长沙的一所宾馆里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采访。她认为案件尚未结束,那些侵犯过女儿的人还没有被全部追究责任。但是她感到筋疲力尽,本来已经放弃上访,想给孩子一个安静的生活,但是没想到又接到了劳教决定书。

人民网记者:你什么时候知道自己要被释放出来?

唐慧:我在里面不知道要被释放出来,就是早上八点左右我在做早操。他们要我把自己衣服收拾一下带我出来,我看到了家人和律师。律师说,很多人关心我。我知道没有这么多人的关注,我不会这么快就出来的。我很感谢大家。

人民网记者:你在劳教所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唐慧:劳教所的干警对我都挺好。每天听起床号起床,然后做早操,吃早饭,背《弟子规》,中午休息,下午也背。我就是情绪不好,我在劳教所做噩梦,梦见我女儿跳楼,我丈夫也被抓进来,我急得大哭,被旁边的人推醒。

人民网记者:你这九天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唐慧:想得最多的是女儿和妈妈。我怕我走了,我妈妈和女儿受不了。我在劳教所,我的心情很绝望。之前我都放弃了,我本来已经在老家租了门面,打算安安静静的生活,放弃上访和追究他们的责任。把孩子抚养好,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样做(作出劳动教养的决定)?

人民网记者:有人说你是个伟大的母亲,你怎么看这个评价?

唐慧:我不是个好妈妈。我以前总是想赚钱,孩子还没醒,我就去卖东西了,等我回来孩子都睡觉了。当初,要是乐乐去溜冰,我陪着她去了,就没有这事儿了。我没有保护好她。这是我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我现在就希望医学能更发达,把孩子的病治好,我们能安静地生活。

人民网记者:你是否有闹访的行为?

唐慧:我是去法院跪过,但是只是跪在门边。我从来不骂人的。没有哪个领导被我骂过的。我从来不阻塞交通。我这样做只是让他们快点做出判决。有句话是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希望能够感动领导。

人民网记者:被告人赔偿了你们的损失吗?

唐慧:没有赔过。我听说法院已经收到被告人几十万。我孩子治病的时候,找法院要钱,但是法院说他们交的钱不是给我孩子治病的。

(注:记者随后采访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之后,告诉记者七个被告人中,仅有一个被告人缴纳了数万元的赔偿金。“按照法律程序,唐慧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们法院才能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但是她还没有申请执行,我们的强制执行程序尚未启动。”)

人民网:案件现在已经有了判决,你怎么看判决结果?

唐慧:秦星在监狱里“假立功”,我要追究这些人的责任。还有乐乐出事后,警察不立案,是不是渎职?我为什么被劳动教养,他们也得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对唐慧提供法律援助的两位律师甘元春、胡益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静候调查组对‘渎职’和‘假立功’等情况的调查。对唐慧一家来说,最重要的是从六年诉讼的阴影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还有诉求,要通过法律程序进一步维权。”

案情回顾:

“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发生于六年前。2006年10月,被告人周俊辉、秦星等人,在明知受害人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强迫11岁的女孩“乐乐”多次卖淫。被迫卖淫期间,“乐乐”还遭受了多人的轮奸和毒打。

2008年4月,该案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历了漫长的一审和二审,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人周俊辉、秦星被判处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处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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