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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亲情”成老人维权障碍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438
    “新三样”涉老案件增多

  生活在合肥包河区的李老先生和老伴养育了三个儿女,三人都住在合肥,然而,李老先生和他们毫无往来已长达12年。原因是当年因为分家引起矛盾,最终导致儿女们都不愿意照应父母。

  近日,合肥市中院发布了一份《合肥法院开展老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称,2008年以来,合肥法院共审结各类涉老案件5000余件,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加速上升。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涉老案件呈现出明显变化,近年来老年人维权热点已经从传统的“退休费、房产继承、物质赡养”转为“新房分割、再婚纠纷、精神赡养”三个方面。

  老人怕没人养而不敢起诉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近年,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子女赡养、房屋产权等传统纠纷越来越常见,老年人的财产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入住老年公寓期间受伤产生的侵权纠纷,以及因医疗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也不断上升。

  合肥市老年协会杜主任表示,由于老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因此在利益受损时不知如何为自己维权,常常是大费周折却收效甚微。此外,受文化程度和传统观念影响,许多老人担心打官司会加深与子女的矛盾、害怕使自己的处境更加艰难,因此不愿或不敢起诉。

  应加大对老人的司法救助

  如何让老人更有效地维权?“努力突破‘亲情防线’为自己维权,才能在客观上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合肥市老年协会杨振坦会长说,老人权益受到侵害往往和子女有关,老人千万不能忍气吞声。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袁开平副院长也认为,“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无论子女如何强调不赡养老人、干涉老人婚姻的理由多么充分,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杨振坦会长称,全社会应该在全面、准确了解老人的需求后,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展老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域,着力在涉及老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婚姻、继承、住房等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案例:老人赢了官司也没输了感情

  今年,家住肥西县官亭镇的王老太脸上的笑容逐渐增多。老人起诉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一案圆满结束,王老太的5名儿女除了给老人钱,还常常一起回家看老人。

  王老太养育了三男两女,子女先后成家立业,携手40余年的老伴却丢下她撒手西去。在肥西县工作的子女们每人每月按份准时给老人送生活费,但很少回家看看。2011年6月,王老太向肥西县法院起诉,要求儿女“常回家看看”。

  法官告诉记者,该案审理之初,老人的子女们觉得老人折腾人,因此心怀怨气,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法官为此多次与子女们沟通,让他们明白,老母亲辛苦一辈子,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更需要儿女精神上的关怀。老人起诉自己的儿女不是老人找事,反而说明老人太在乎儿女,她多希望看到孩子们健康的身影出现在身边。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子女们都释然了。他们理解了年迈的母亲,并同意了母亲起诉的要求,保证以后会尽量多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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