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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如何维权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984
1、子女不履行义务,追索赡养费引起的诉讼,可分两种:

①只以某一赡养人为被告。各赡养人应尽的份额、方式、程度均已确定,每个人的义务是分别的、独立的,而非共同的不可分割的,谁不履行,就起诉谁。

②将全体赡养人列为共同被告,共同赡养的义务未确定化,具体化,每个人的义务没有明确约定,或虽有约定,但物价上涨,可要求所有子女增加赡养费。

2、根据《民诉法》第97条规定: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的,老年人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要求子女立即支付。

3、经常打骂老年人,不给饭吃,不给穿暖,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老年人超体力劳动,随意禁闭,限制老年人行动自由的构成虐待罪,对行为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4、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应当赡养(抚养)而拒绝赡养,情况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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