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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村式土地维权 ——宿迁维权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4 人气:1521
    摘要:2011年7月8日顺德乐从沙滘北村1080名村民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原与该村合作开发土地的房地产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新锐置业有限公司将他们告上法庭。原告要求北村股份社向其支付该村一块72亩土地拍卖溢出款的50%及利息等共计一亿五千余万元。

           北村72亩提留地。

     2011年7月8日顺德乐从沙滘北村1080名村民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原与该村合作开发土地的房地产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新锐置业有限公司将他们告上法庭。原告要求北村股份社向其支付该村一块72亩土地拍卖溢出款的50%及利息等共计一亿五千余万元。
    2个多月前,该村股民集体做主,将土地以7亿价格在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拍出。被起诉后,北村村委存有卖地款的账号被封存冻结。由此引发了去年7月以来该村第4次投票大会,7月21日,村里集中了所有股民全体记名投票决定是否应诉官司。
     而在此之前的1年时间里,围绕这块土地的开发,村股民及其理事已先后3次召开投票大会。这种以投票表决村集体重大决策的做法,让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党国英颇为认同,他说,产生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司法途径。而对于涉事的股份社在应对纠纷过程中采取的一些决策,悉数通过股东投票、或者股东代表投票来表决,是更民主、更理性、也更充分地表达股东们的诉求的方法。有利于农村土地问题的积极解决。
     第四次投票:否决协议 
     “我们通过的是方案不是合同” 
     这份合同在签署时,没有全村公示。“我们当初全体股东投票同意通过的,是那份联合开发方案,并不是同意这份联合开发合同!”黎瑞满说。
     7月21日上午10时许,成了被告的1080个股东聚集在村委会对面的2楼会议室里,召开全村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大多是白发苍苍的老者。
     即便会议室角落里空调调低到17℃,会场还是十分闷热,许多村民把门口堵得水泄不通。所有股民人手一份合同书复印件。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搬个凳子,挨着巨大扩音喇叭仔细倾听,嘴里含糊地嘀咕着什么。他拿着一块牛皮纸板,歪歪斜斜地写着表达心愿的毛笔字。
     会上,黎瑞满宣读了之前与新锐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全本,介绍了他自曾参与该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全部过程。他和其他几位村干部、股东代表主持会议。据悉,今年6月17日,已经退休的原村支部书记黎瑞满接手北村股份社工作,担任新任理事长。
    “我们现在只有两个选择:如果不应诉,我们就要按合同把卖地的钱与新锐置业公司进行分配,;如果应诉,那我们就请律师去打官司,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黎瑞满说。
     股东代表陈育坤表示,作为签署合同的39个股东代表之一,当时只是听到工作人员现场宣读了合同内容,而非股东代表的其他村民更不清楚合同具体内容。这份合同在签署时,没有全村公示,没有让沙滘北村全体股民来表决通过,所以股民不承认这份合同。
     “我们当初全体股东投票同意通过的,是那份联合开发方案,并不是同意这份联合开发合同!”黎瑞满说。
     股民手中都拿着一份传单,分析了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印有加黑字体的“通过联合开发方案,不等于通过联合开发合同”字句。
    “我们今天开全体股东大会,就是要投票否决之前股份社和新锐置业公司签署的那份合同!”黎瑞满说。
     1楼大厅里,两个木桌子各放着投票纸箱。上午11时40分许,1000多位股民排队下楼,领取票表,投票。一位投票的村民告诉记者,我来投票,我们要应诉,我们不能让别人拿走我们的钱。会场内外,村民们都十分平静。
     当天上午12时20分左右,现场统计出投票结果:应投票股民1080人,实际到会1 0 5 3人。发出并收回表决票1049张,收回有效票1037张,其中同意应诉的1018张,不同意的13张,同意应诉的村民占全体村民的97 .04%.表决结果为,同意应诉。
     第一次投票:决议合作 
     合同约定公司4.05亿元购地 
     去年9月30日,39位股东代表参与了与新锐置业公司的合同签订会议,90%以上的股东代表同意合同方案。
     这块备受争议的72亩土地位于乐从镇南区公园北面、沙良河南岸处,至今还暂时圈置在2米高的白围墙里。站在围墙里的空地环视四周,就能真切地感受到这个地段的土地升值的热度———500米外便是乐从国际会展中心———家具名城,乐从医院新大楼与其隔乐从大道相望。毗邻的地块上,曾经凭借10.1亿元夺下09年地王的雅居乐正在建设中。拍得北村72亩土地的钜隆房产欧式售楼处已经竣工开业。“这里将来就是乐从的中心地区,这里的房子贵的都卖到9000多元了!”乐从人、摩的司机吴师傅说:“就是在沙滘村这边租房子,同样20平米的一间房,这里也要比其他村贵60-80元,更别说商品房了!这边的荒地上盖起楼来估计至少也要七八千!”吴师傅指了指围墙里的荒地。
    沙滘北村股份社卖地惹官司,肇始于去年7月17日、18日。
    按照沙滘北村一贯的传统,在时任沙滘北村股份社理事长岑家标和村支部书记、副理事长岑志敏的组织下,对股份社之前与新锐置业有限公司接洽商谈联合开发一事,全村股东在去年7月18日进行了一次公开的投票表决。
    据北村股份社提供的合作开发方案表决结果显示,当时,全村共有1052名股民,到会1044人,发出表决票1044张,收回有效票1043张,同意合作开发的996张,不同意44张,白票3张,最终以95.4%“同意”与新锐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这72亩提留土地的框架协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随后,在去年9月30日,39位股东代表参与了与新锐置业公司的合同签订会议,股东代表看到了合同。当时与会的股东代表黎瑞满告诉记者,90%以上的股东代表同意了合同方案,并由前任股份社正副理事长岑家标、岑志敏与新锐公司签订了《沙滘北村72亩提留地联合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由新锐置业有限公司以4 .05亿元作价入股,全额购买该地块的所有权,用以开发房产,按约定时间分两次支付沙滘北村股份社合作收益,项目开发结束后,经营产生的收益归新锐置业公司所有。
    此外,合同中还写有,若乙方新锐置业有限公司不能竞得该地块,最终乙方新锐置业有限公司保证沙滘北村股份社净收益4 .05亿元。而要求甲方沙滘北村股份社在得到竞得方款项后,溢价部分及税费由甲乙双方各50%进行分配。若无人竞得此地块,则此72亩提留土地由之前与北村签订联合开发合同的新锐置业有限公司按4 .05亿元购得,即每亩为625万元。
    第二次投票:自己卖地 
    每亩土地卖到972.2万 
    当初合同地价远低于邻近地块。今年1月17日,85%的股东投票否定了当时股份社正副理事长提出的卖地方案。5月11日由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以7亿元竞得该地。
    然而不断打听到得消息让村民有了新想法:乐从镇政府拍卖的3处与北村相邻地块,拍出的均价每亩都达到了1300万元以上。村民发现按当初签署的合同,他们的地价远低于邻近地价。
    全村股民在今年1月17日召开全体股东大会,集体投票表决,85%上的股东投票否定了当时股份社正副理事长提出的卖地方案。今年5月11日由佛山市钜隆房产有限公司以7亿元竞得,折合每亩土地972.2万。5月26日起,钜隆公司分两次共向沙滘北村股份社划款2 .95亿元,剩下部分协议每次8100万,5次到账。但卖地所得的7亿元的土地收入分配问题,也随之而来。
    有意思的是,早在去年11月19日,沙滘北村股份社已向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委托拍卖此地块。
    这一次在协议内,股份社前任正副理事长岑家标和岑志敏提出的卖地方案失败以及之前理事会在卖地过程中的一些作为,也为今年6月沙滘北村股份社理事会换届改选埋下变动的伏笔。
    第三次投票:换理事长 
    “要选为股东们说话的人” 
    今年6月上旬,沙滘北村股份社进行理事会3年一届的换届选举,黎瑞满高票当选理事长。
    今年6月上旬,沙滘北村股份社进行理事会3年一届的换届选举。39个股东代表中选出正副理事长。黎瑞满以26票高票当选新一届理事长。一位陈姓股东代表告诉记者,“我们选理事长肯定是要选为股东们说话的人,所以我投票给了黎瑞满。”
    黎瑞满走马上任18天,7月5日,就收到了新锐置业公司催促关于如何分配土地拍卖高出4.05亿的部分款项的电话。黎瑞满告诉记者,我回复他们,我们可能对合同解读有分歧,我要开会跟股东们商量后再做答复。
    随后一天,黎瑞满马上召集其他理事和股东代表商议,并于当天在村务公开橱窗里张贴公告并附属之前合同原文。公告上面明示了7亿元土地拍卖款已全部到账;去年年底,沙滘北村股份社已先期分配完的4.05亿元,如数退还给新锐置业有限公司,还剩2.95亿元。再缴纳10项税目共计1.4686亿元后,余额1.4814亿元。
    公告还称,新锐置业公司要求将余额按50%的比例尽快分配,请各位股民参与解读合同条文、对溢价分配提出自己的意见,股份社拟下周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商讨此事。“土地是村民的,钱也是大家的,到底该怎么分,一定要村民、股东们来决定。”黎瑞满说。
    而就在接到公司电话3天之后,北村股份社就收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村干部报销行政费用时发现村公共账号被冻结。
    新锐置业有限公司以北村股民以“95 .4%的赞成率投票通过当初的联合开发合同,但现不执行合同”为名义起诉北村股份合作社全体股民,但许多股民却说:“从来没见过这份合同”。
    黎瑞满说,我们双方签署的合同没在村里公示,敲定合同前也没有充分讨论通过。也就是说,村民只同意通过了合作意向,没有同意合作条文。一位股东村民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而起诉方新锐公司的董事长洪炳新却认为,公司和北村是以95 .4%的赞成率通过了联合开发方案,并签订了合同,价钱符合当时地价。沙滘北村股份社本应该跟其公司合作拍卖的,但他们没有告知我们就直接拿去拍卖。现在他违反了按照合同规定,要将151217000元归还给新锐置业有限公司。“我已经打了电话催促,但等了10日,北村那边还没有实质回应,只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沙滘北村也在积极准备应诉之中。黎瑞满说:“我们已经请了律师,案子会在8月7日左右开庭。”
     专家解读 
     股东投票民主而温和 
     有助于解决土地问题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专家徐勇认为,面对土地买卖的纠纷问题,开发商和村民各自紧守一方利益,处于对峙状态,很难调解。土地是属于集体的,而不是某个村民的,所以村民在村委会和股份社的组织下,多次采用民主投票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是一种理智的维权,更有利于合法声音的表达,而不是通过以往那种农民式上访或其他过激的方式去表达诉求。在卖地过程中,村民和开发商产生了纠纷,村委会和村股份社这些机构组织,应该积极引导农民通过理性温和的方式表达意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认为,一旦产生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司法途径。而对于涉事股份社在应对纠纷中采取的一些决策,悉数通过股东投票、或者股东代表投票来表决,是更民主、更理性、也更充分地表达股东们诉求的方法。有利于农村土地问题的积极解决。
    链接 
    北村式维权纪事 
    这72亩提留地就是他们村唯一能用来自己开发或者与他们联合开发的土地了
    2004年乐从镇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规划的需要,征了沙滘北村720亩土地,将其中10%的72亩留给村民自己开发利用。其他648亩土地政府按10万元/亩的价格征收,所以现在剩下的72亩地成了北村村民未来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
    2010年7月17日股东投票通过与新锐公司的合作协议方案。
    2010年9月30日与新锐公司签署合同。
    2010年11月19日北村申请土地拍卖。
    2010年12月31日前新锐公司两次给付股民4.05亿元。
    今年1月初两位原来理事长、副理事长提出一个合同框架下的卖地方案———即按4.05亿底价拍卖土地,竞得方在竞得土地后还要送给股份社4.1万平方米的商铺,竞得方再以每月每平米239元的价格返租回去,租期20年,并且租金以每3年递增23%的幅度为准。
    今年1月16、17日股东开会否定了两位原理事长的提案。
    6月上旬理事会改选。
    7月8日村民收到法院传票,被起诉。
    7月21日全体股东投票决定应诉。
    据悉,4.05亿是在去年年底前发到村民手中的,每股14万左右,每户人家大概分到40万-50万。


 

下一个: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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