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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与方法——宿迁维权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764
    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侵权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
   
    1、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而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对于权利能力已经消灭的死者而言,不存在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也不存在针对死亡受害人的死亡赔偿。此时需要填补的利益损失,乃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产生是以受害人遭受侵权而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的,是死者近亲属的一种原始权利,这一权利并非从死者让渡而来。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由侵权人支付的,它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存在。因此,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处理。
   
   2、关于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的审理。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案件是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首先是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其次是该类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各方当事人关系亲密,特别是对于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不仅要经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又要遭受亲人对簿公堂的苦楚,死亡赔偿金分配的公平与否对其今后的生活乃至生存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对此类案件应妥善处理。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应适当倾向于弱者,这也充分体现了法的人文关怀精神和我国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具体应参照遗产继承程序、方法和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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