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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学生维权话题——宿迁维权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19 9:24:33 人气:1030
                                                ——2011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例选辑与分析评点
    目前,我国有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67亿,其中绝大多数为在校就读的学生。由于不良文化信息的渗透、腐蚀以及丑恶的社会现象的影响,由于学校、家庭教育的一些失误,也由于一些青少年学生自身心理、行为、性格存在缺点,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为此搜集、选取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希望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学校、家庭、党政机关、社会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方面有所帮助。
    一、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在普遍都是独生子女的现代家庭,一个孩子寄托着几个家庭的希望。为了不让曾经给自己带来欢乐和希望的孩子走向违法犯罪的歧途,从事少年刑事审判19年、审判过832个失足孩子的法官尚秀云告诉家长,特别要注意孩子的10种行为,因为它们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在此选取我县青少年学生容易产生的的六种情形案例,以期引起家长、学校老师的重视。
   
    ■夜不归宿往往使孩子处于危险境地
   
    案例1: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案例2:父母从潮阳到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号
   
    案例3:16岁的成成是体育学校学生,他对学习不是很感兴趣,经常和朋友出入网吧和游戏厅,逐渐发展到旷课逃学。5月的一天,他们在一家游戏厅玩,由于没有钱买游戏币,决定去“抢点钱”。这时,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进入他们的视线,在讨要不成后对其拳脚相加,最后将其衣兜里的钱全部抢走。

    案例4: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分析:旷课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一种。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在查获的未成年犯中,一般在10到12岁即染有各种不良行为,13到14岁走上犯罪道路,14到17岁出现违法犯罪的高峰。尽管学生旷课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一些学生养成不良习惯,形成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往往都从旷课开始。旷课是学生走下坡路的重要信号,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解决孩子旷课、逃学问题应当是家、校共同配合,可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其次要跟学习好的学生“结对子”;第三要加强家长与班主任的联系。对于因受不良分子引诱、胁迫所致的旷课、逃学,家长则应及时与校方、治安机构联系,采取有效的措施。

    ■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案例5: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但却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
    案例6:两少年酒后群殴伤人获刑
    2007年2月22日,被告人张某(16岁)、张某某和另外10个儿时的伙伴在一块喝酒,酒后张某想起邻村的刘宁在上小学时曾经欺负过自己,就邀请一帮酒友同去报复刘宁。在酒精的作用下,张某、张某某一行12人来找到刘平家,张某等人对刘宁及其家人进行殴打,造成刘宁轻微伤,另外两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某无事生非,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因系未成年人,及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分析:据公安人员讲,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殴、抢劫、强奸都与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诱发的。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酗酒是全社会的责任,家长要转变对这种行为的宽容态度,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活动上。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学校特别是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远离酗酒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7: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8:南宁市一年轻女子买衣服时,被摊主误以为是小偷,两人为此发生争执。争执中,摊主的朋友打了该女子一巴掌。得知此事后,该女子的男友纠集6个“兄弟”,把这名摊主的朋友砍成重伤。帮忙的“兄弟”中,有4人未成年,有的还在学校读书。
    案例9: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分析: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而家长也一定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要了解自己的孩子喜欢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这些人的品行怎样、家教如何、有无不良嗜好等。家庭、学校要根据青少年处于成长阶段,心理极不稳定,活泼、好动,希望被人关爱、理解的特点,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理解,使之不致到社会上去寻求关爱、理解而交友不慎。对于青少年学生在社会上交友,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不良的苗头,就要及时制止,以免铸成大错。

    ■赌博是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案例10:17岁的学生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还欠下500多元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赵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行劫取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人民币400余元。人民法院认定赵佳犯了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11:“王宏春,男: 1987年出生,现年15岁,北疆县城人。2001年12月18日,因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宏春四年级时他迷上了录象片。朦胧中的孩童幻想着自己成为英雄武士的壮举。香港的黑老大,美国《教父》黑社会的枪战,影片“赌王”的风采,毒枭贩毒的惊险刺激,这一切一切对王宏春幼小的心灵形成强烈的冲击。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宏春帮家里去卖豆腐,卖了三百元钱。路过游戏厅门前,香港“赌王”的风采立刻跳进王宏春的脑海。老虎机,掷色子,大把大把的赌钱那将是何等的刺激!王宏春把持不住自己,闯进了游戏厅,结果把叁佰元钱全部输光。如何向家里人交待?王宏春想不出说服父母的理由。叁佰元对于小本经营的父母是个不小的数字,这要靠劳作许多天才能赚回来。情急之下,他拿出来拉豆腐的刀子,架在游戏厅老板娘的脖子上,说:给我点钱!老板娘是个二十三岁的姑娘,她颤抖着指指抽屉说:你去拿吧。王宏春怕游戏厅老板娘事后报案,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他凶狠地朝老板娘后背捅六刀,抢了300元钱就跑,老板娘挣扎着喊他的名子。听到喊声,王宏春又返回游戏厅朝老板娘补上五刀,面对着睁着惊恐、惊诧不肯闭上眼睛的老板娘,王宏春说:你要不认识我就好了。一个二十三岁花际年华的人,就这样含恨离开了人世。王宏春上午十一点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十一刀,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凶残到如此地步。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宏春的父母都哭了。
    分析:赌博是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大量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让未成年人产生贪欲。同时,赌博一上瘾,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改正,所以赌博是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未成年人由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比较强烈,在许多事情上喜欢占上风;又由于社会经验少,情绪容易冲动,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隐忧和怂恿而参加赌博,一旦学会方法尝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赌瘾,成为参加赌博活动的常客。而父母远离赌博则是教育子女的最好方式。
 
     ■学坏常从抽烟开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给我一支烟抽。”几乎每次提审少年犯,尚秀云法官都能听到这样的话。据海淀法院的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不良行为,其中吸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号。
  分析:这是因为,吸烟不仅对未成年人身体产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够“上瘾”。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学校禁止吸烟,绝大多数家长也反对孩子吸烟。怎么办呢?为了满足烟瘾,他们就会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去弄钱。未成年人吸烟还容易诱发不良交友,从而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违法犯罪。

    二、网瘾、早恋、意气用事要不得

    案例12: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案例13:扎兰屯两名在校生为玩游戏盗窃他人网上银行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警方近日查破一起盗窃网上银行账号案,作案者竟是两名未成年的在校学生,他们为玩网上游戏,盗窃他人网上银行账号,转移支付购买游戏装备。
    10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警方接一游戏点卡卖主李某报案称,其账上现金550元被转移支付。民警通过侦查很快在一网吧将某校学生朱某和孙某抓获。经查,2007年9月份,朱某和孙某曾到点卡卖主李某的小店为自己玩的游戏充值。聪明的朱某发现李的网上银行账户和密码非常简单,便借李某为其充值时,有意在旁边观看其点击键盘的顺序,记住了密码的前半部分。随后,朱某指使孙某以同样的方式记下了密码的后半部分,轻易地破解了李的网上银行系统。其后,孙某登录李某网上银行,将其中的现金310元转移支付,购买了自己喜欢的跑跑卡丁车等的游戏装备。另一孩子朱某以同样的手段盗取李某150余元。
    分析:网络改变人们生活,网络游戏提供全新体验。但玩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学生一定要注意节制,不要沉迷成瘾。因为不仅影响学习、生活,造成健康危害,还容易因游戏“缺钱”走向犯罪。
    案例14: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只有实行经济封锁。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分析: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案例15:看人不顺眼施暴力,三名中学生被判刑
    三名未成年人只因对一少女看不顺眼,便决定“教训”对方,对其进行殴打、辱骂。日前,三名施暴者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凌晨,中学生黄某、陶某和罗某一起来到网吧上网,看见同在网吧上网的同龄人小芳(化名)极“不顺眼”,三人便将其挟持到河滨公园内进行殴打、辱骂,并强行让小芳脱光衣服坐在啤酒瓶上,其间,罗某还抢走了小芳身上的70余元现金。由于被公园管理人员发现,三人才扔下小芳仓皇而逃。
    几天后,黄某等三人被南明警方抓获。法院作对三人作出有罪的判决。
    案例16:口角纠纷引发杀人惨案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分析: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不使性子,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三、法制观念不强,好学生也会犯罪
    案例17:优等生为“孝”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案例18:高三学生为“守信”持刀抢劫
    17岁的小军(化名)因为把同学一辆高档自行车弄丢了,为了找钱赔给同学,他持刀抢劫了700多元现金,因而被彭州警方刑拘。今年1月1日,正在彭州某中学读高三的他,丢失了同学一辆高档自行车。“人家好心借给我的东西,总要还吧。可是让父母拿钱来赔,他们肯定很难过。”下午放学后,小军没回家,独自在街上走。当他路过一家网吧时,突然产生了盗窃的想法。当晚10时左右,小军混入网吧内躲起来,打算趁网吧打烊时,盗窃收银台内现金。孰料刚一伸手,就被网管员谢某夫妻俩发现。“快来人,抓贼哦!”谢某大叫着冲过去,被吓懵的小军本能地从网吧厨房内拿了把菜刀,一番恐吓后,抢走了收银台仅有的700多元现金。
    第二天,小军用其中200多元赔给同学后,不安地回到学校上课。没等上完第一堂课,彭州警方便将他带走。
    “小军一贯表现好,而且即将参加高考!”经过学校多方努力后,彭州检察院同意小军取保候审,汶川地震发生后第三天,他主动深入灾区搬运救灾物资,还独自照料20余名伤者。每天早上6点起床,忙到凌晨才休息,直到学校复课才回到学校。
    参加高考,他考了553分,但民警和检察官相继找到他,要他作好因犯罪被起诉的准备,小军每天以泪洗面,后悔莫及。最后,检察院考虑小军在主动投入地震救援的立功表现,决定免予起诉,小军表示,要好好学习,努力回报社会。
    分析:是啊,学习好、表现好、有孝心、讲诚信的人,未必就能与犯罪绝缘,如果不注意学法,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也可能一时“糊涂”走上犯罪着道路。所以,应该加强对每一个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好学生”也不可掉以轻心。
    四、维权不依法,警惕“有理”变“犯罪”
    案例19:受辱杀人,不懂法的维护“自尊”悲剧
    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却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点评: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不懂法不依法维权酿造两个家庭的悲剧!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案例20:盗窃原为工资被拖欠,无知少年险些被起诉
     在粥铺干活工资被拖欠,索性伙同他人盗窃。日前,犯罪嫌疑人于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山东莒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撤回移送起诉的决定。
    于昊,1990年1月4日出生,山东省临沭县青云镇人,2006年因在莒县某粥铺打工时工资被拖欠,他多次去向粥铺的老板催要,老板都以没钱为由不发,一气之下产生了盗窃之念。
    2006年11月18日上午8时许,于昊伙同本店的两个打工者王虎(在逃)、何明(在逃)用借来的脚蹬三轮车和租用的电动三轮车,窜至莒县“梁记粥铺”盗窃了该粥铺内的彩色电视机3台、功放机5台、“爱立佳”VCD5台、音箱5组,共计价值2225元。并将所盗物品以700元的价格卖到莒县东关大街的一个旧货市场。
    案发后,失主找到于昊家要求以10000元私了,于昊的三叔主动报了案。因于昊作案时未成年,系初犯,归案后又能如实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所盗物品也已全部退赔,犯罪情节明显轻微,根据相关规定,莒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如上决定。
    点评:拖欠劳动报酬是可恶的,被拖欠人的心情可能理解。问题是维权要法律的规则内处理,只有依法维权,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冒犯法律的尊严。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戮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Motor车1部、六四式军用短枪枪弹3发等物品。
    7日下战书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到杀戮者家眷报案:当日下战书2时23分,他家俄然接到暴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月朔学生)被其绑票要求家眷筹办20万元人平易近币赎金,并称禁绝报案,不之后果自信。”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顿时社团警力开铺侦破事情。依据现场查询拜访,走访人民,患上知受到杀戮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归家途中掉踪。其家眷经由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到10月7日下战书俄然接到劫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批查询拜访取证的基本上,患上知某中学初三班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到杀戮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示十分奇了怪了,有重高案牍嫌疑,同时检讨清晰陈某近期来时常与同窗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pc、玩游戏,步履诡秘。10月8日下战书警方决议对陈某等5位涉及嫌疑人员采纳收捕检讨核对。
    经检讨核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生人,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蒲月生人,系陈某的同班同窗),黄某(男,1988年1月生人,系陈某的同班同窗),李某(男,1987年6月生人,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生人,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招供,她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伴侣,因陈某母亲与受到杀戮者陈某母亲有积怨时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乘机鞭挞,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招集郭某、黄某、杨某举行秘密规划追求鞭挞。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到杀戮者归家的途中常候,将受到杀戮者陈某殴揍杀戮后,用两轮Motor车将其尸身载到某蓄水库,用石头绳子绑缚投入蓄水库,之后潜归家中,并于10月7日路程经由入程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到杀戮者家中索取20万元人平易近币。
    案件的例子三、BeiJing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祖母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假名)为了偷钱上网,竟至将祖母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过后,小新投案自动投案。
    两年前,小新起头沉醉在收集里,学习造诣陡然下降。初级中学尚无毕业便失学。
    因担忧儿子成天着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望顾念家庭里的桌球桌。小新把望桌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厥后家里再也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本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1个礼拜。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讲已起不到不论什么效用。仅只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同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祖母糊口消耗时光说的一席话呈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其时听了也没太注重,厥后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午时我就去爷爷家,晚上,望爷爷祖母都已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祖母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祖母砍伤了再翻。”
    睡熟中的祖母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落发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祖母兜里找到了两元钱。过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祖母为孙子儿筹办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1个洞里藏了起来。思来想去,照旧投案自动投案了。
    小新告知记者,祖母从小最关爱他,有啥子好吃的都惦念取他。他在望守所里最驰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祖母。“我其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底子没想后果。要是让我在上网和祖母之间从头选择,我一定选择祖母。”说到这搭,他声泪俱下起来
    案件的例子4: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级中学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办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小伙子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发泄,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办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办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构造接到报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查察构造经检讨核对以挑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赞同拘系。
    案件的例子5: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汉族,17岁,初级中学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15岁,初级中学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汉族,15岁,初级中学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来厦后,手里没钱,便萌发掳掠对外租赁车驾驶员的念头,2005年1月19日清晨,三人经由预谋,在仙岳路雇了一部对外租赁车,让驾驶员开到林后一偏僻的地方,用勒头颈、份子化合物塑料袋封嘴等手腕强力压制入行抢走了被害人周某的一部小灵通和现金500多元。查察构造对该案检讨核对后以掳掠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赞同拘系。
    在海口市秀英小区陈先生的14岁儿子受吸毒仔控制,由一名在校中学生辍学变成了小偷,并因抢劫偷窃被派出所抓过两次,现在与吸毒仔混在一起不再回家了。 
  海口市的一名10多岁的男孩向另一名年龄更小的小学生强行勒索钱财时,被过往行人抓了个正着。如此小的孩子竟学会了敲诈勒索,让围观群众感叹不已。
  文昌市某中学一初一女生被四女生轮番抽打了200多个耳光,耳膜破裂住院。在暴行长达一小时的时间里,她的室友躲在寝室里,不敢相救。
    ……
    校园暴力,低龄儿童犯罪这本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将关注的目光聚集在由于道德教育缺乏和流失而引发的校园暴力和低龄儿童犯罪上,仍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调查:
  小学生比中学生
    易受暴力侵害
    一般来说,校园暴力包括了发生在校园中的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以及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当前的校园暴力现象一般呈现如下特点:第一,暴力程度日益凶暴。如校园杀人、强奸、抢劫、恶性伤害等校园犯罪案例日益增多。第二,表现形式多样。如体罚、起绰号、打架、欺负弱小同学甚至伤害老师、校园凶杀、校园抢劫、校园性侵犯、校园黑社会等。第三,暴力分布普遍。校园暴力在任何国家、地区的任何学校都有发生。第四,施暴地点集中。多在空教室、体育馆、楼梯间、厕所内、运动场或其他少人注意的死角,而且多在上学或放学时发生。
  调查结果显示,小学生遇到侵害或敲诈的比率为27.0%,中学生遇到侵害或敲诈的比率为14.1%。也就是说,小学生和中学生遭遇“校园暴力”侵害的风险率不同,小学生遭遇“校园暴力”的风险率更高。从遭遇侵害或敲诈的次数来看,小学生遭遇多次侵害或敲诈的情况也明显多于中学生。当问到受到侵害或敲诈后受害学生是如何处理的问题时,有38.0%的学生向老师汇报,有20.3%的学生向家长汇报,还击或报复的占13.9%,自己默默忍受的占13.9%,有10.1%的受害学生设法躲避,报警的占3.8%,另有1.3%的学生表示满足他们要求。
  尚未受到侵害或敲诈的学生,认为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呢?有50.7%的学生说向老师汇报,有26.7%的准备报警,23.7%的向家长汇报,11.0%的准备还击或报复,8.0%的准备躲避,1.0%的准备默默忍受,4.3%的学生不知道怎么办?
  案例一:
    为吃宵夜抢同学钱财 
  在海口市某中学读初一的郑某与杜某,商量着去吃夜宵,但又没钱,两人便决定去学生宿舍找同学强行索要。郑某用衬衣蒙住脸,杜某则戴一顶旅游帽,窜入同年级某班宿舍,将门撞开后,向室内的学生索要钱物,并叫道谁不给就打死谁,并用扫把猛打床板恐吓学生,两人同时动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抢得几元钱后,两人到校外去买了一瓶矿泉水,并买了几支烟抽后,复又回去窜到另一个宿舍,采取同样的方式向同学们“要”钱,当时一个同学口袋里只有几元钱,他央求两人给他留一块钱第二天吃早餐,两人丢给这名同学一元钱后扬长而去。当晚,两人共抢得现金31.5元,均被两人用来抽烟喝水和炸东西吃。自以为找到了“快速发财”的捷径,仅隔一天两人又再次闯入学生宿舍准备抢劫时,被在宿舍附近蹲守的校保卫人员和民警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郑某与杜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但因两人未满18岁,又系在校生,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一审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点评:因为在校中小学生超前消费与经济实力不能满足的矛盾,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抢劫案件在校内外并不鲜见,有的抢劫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这说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止为超前消费而去犯罪,应当成为对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这起案件中的两名学生的行为值得我们所有的学生、学校和家长们警醒。
    案例二:
  三个月内11名低龄女生被轮奸
  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由海口市两所中学为主的19名在校生和辍学学生组成了一特大轮奸犯罪团伙,疯狂作案15次,轮奸11名被害人。该犯罪团伙成员固定,年龄偏低,最小的15岁,最大的18岁,成员固定,其中1988年出生的就有13人,在校学生11人。该团伙以搭顺风车、到海边玩,去酒吧、烧烤园喝酒等借口为由,借机实施轮奸。被轮奸的被害人女生中年满12岁的1人,13岁的3人,14岁的3人,15岁的2人,其中在校女生8人。2004年6月,海口市某小学一名年仅12岁的女生被该团伙成员轮奸三次,强迫卖淫未遂一次。2004年7月,该团伙13名犯罪嫌疑人在海口市某宾馆客房内持刀威胁、殴打年仅14岁的某中学初中一女生,然后13人轮奸了该女生。
    点评:性侵害行为不仅包括性交,还包括抚摸、暴露性器官、手淫等。家长一定要让孩子懂得自己身体的哪些部位是不可随便让别人触摸的,与异性需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要提高孩子的警惕性。犯罪人往往利用孩子的特殊心理,以给零花钱、糖果等为诱饵或以关心学习、考试给高成绩、同情家庭遭遇等为借口,或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孩子进行性侵害。在平时对孩子的教育中,加强孩子的识别能力是不可缺少的一课。即使事情发生了,与父母的及时沟通交流都是防止被长期、多次侵害的有效方法。
    案例三:
  没有完成作业被体罚
    海口某中学一名初一的老师因为学生没有完成布置的作业对学生进行体罚,一名姓谢的家长告诉记者,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女儿说手疼,是在学校里被老师打的。他很奇怪为什么孩子在学校会被打?女儿说英语老师让默写单词,默写不出一个就打手心一下。以前她数学考试不好,考了41分,就被数学老师打过82下,当打到20几下的时候,她的手都麻木了。“数学老师用竹棍打手,而英语老师是用细木板打手”女儿所在班上的四十多名学生,几乎都有被老师打过。英语老师也坦率地承认自己确实打过学生,那是因为上课的时候他们没有纪律性,总是吵吵闹闹的,如果不让他们安静下来,那会影响到别的同学学习。英语老师还强调不给学生施加压力,学生就不会有动力。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决:
  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努力
  海南日新律师事务所律师说,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缺,公安部门对于校园暴力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同时,他还认为,校园暴力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和身体方面的侵害,监护人是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一般的民事案件,公安部门是不会介入的,只有当该案件构成了刑事案件时才能插手,所以目前防止校园暴力主要是靠学校和家长、学生共同努力。
  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校园暴力是社会消极因素在青少年身上的一种反映,近年来之所以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在家庭教育方面。首先,家庭对一个人的人格形成有着重要作用,再次,不少家长仍沿用传统的教育模式,重智育轻德育,很少甚至不愿意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校园暴力背后的一群边缘青少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预防校园暴力首先要抓好家庭教育,家长应当积极履行好监护责任,尤其注重培养孩子善良的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培养孩子的爱心,让孩子们学会给予和奉献,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
    支招:
  遭遇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法官还支招说,遭遇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以减少损失,尽可能不发生冲突,以减少肉体伤害。如果势单力薄,要什么给什么是一种缓兵之计,但一定要把对方的体貌特征看清楚,以便协助公安机关把他们抓获;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告诉家长,家长要帮助解决问题,不要袖手旁观,也不能斥责,更不能帮着实施暴力手段;对受害者一定要鼓励其报警、报告老师和学校,甚至告到法院,以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要在教育心理专家的帮助下,消除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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